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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发布
发布时间:2019-12-12 作者:

日前,赣州市委、市政府印发《赣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整体部署,明确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

《规划》分为三大板块八章三十节,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重大意义、振兴基础和态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围绕总体目标的实现,确定了五个方面的25项量化指标,提出了包括构建乡村发展新格局、培育产业兴旺新动能、建设生态宜居新乡村、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构建治理有效新体系、共享生活富裕新生活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等。围绕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十六大行动”,《规划》具体分解落实了农业综合能力提升、农业转型升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65项重大工程和17项重大计划,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载体、具体举措等,以体现规划的针对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科学把握我市乡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阶段性谋划,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总体定位。

乡村要怎样才算得上振兴呢?《规划》给出明确答案:到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壮大,农业供给质量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乡风文明基本形成,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乡村治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乡村振兴,应怎样处理好与城镇的关系呢?《规划》指出,要坚持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多规合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增强城镇对乡村的反哺能力,构建“中心城区-县级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自然村”六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形成“组群引领、两带串联、多点支撑、城乡融合、全面振兴”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规划》明确,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发展态势,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基础和演变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搞齐步走,分类别推进乡村振兴。区别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不同情况,通过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方式,合理划分、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把我市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首要与根基。《规划》明确,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生态、高产高效、特色精品为目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力,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赣州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市农村最大的财富和优势,《规划》明确,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建设具有赣州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规划》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苏区精神,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焕发农村文明新气象,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奠定扎实的思想道德基础,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规划》明确,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走乡村善治之路,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乡村振兴,要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规划》明确,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提水平的要求,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好的规划,重在加强组织实施。《规划》明确,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建立层层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各个部门积极履职,积极调动社会参与。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进农村产权、土地、户籍、人才、投融资等方面的改革,打造典型示范,抓好考核评估,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推动我市乡村跨越发展和全面振兴。